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司处级干部进修班 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5 来源:党政干部研修处国卫机党发﹝2019﹞84号
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司处级干部进修班
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司局党委(总支、支部),驻委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党委,国家中医药局直属机关党委,中国老龄协会直属机关党委:
根据《关于中央党校中央和国家机关分校2019年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工委办发﹝2019﹞2号)精神,现就2019年秋季司处级干部进修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2014年以来从未参加过党校学习的副司(局)级和处级干部。学员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二、名额分配
参加学习的处级干部按照表中分配名额报名;副司(局)级干部除分配名额外,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自行报名参加。学员资格由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或人事部门按本通知相关要求严格审定。(招生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学习时间
2019年10月12日开学,2020年1月10日毕业。
四、报名、报到
(一)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学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委党校党政干部研修处,以便统一报送中央党校办理注册手续。
(二)定于2019年10月12日上午9:00前报到,10:00开学典礼。报到地点:委党校(干部培训中心)(朝阳区三间房南里5号)。
五、有关要求
(一)本期班学费从干部培训经费中列支,委党校不再收取费用。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精神,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二)根据中央党校管理规定,学员在校学习期间请假超过7天将取消学籍,请不要安排有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的同志参加本次党校学习。如无法按名额分配要求派遣学习人员,请书面说明并报送3年培训计划。委党校汇总后统一报送直属机关党委和人事司。
(三)学员入学前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以文字形式带来一个本部门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一个最希望在党校解决的思想理论问题,开学后上交并在班内进行“两带来”研讨;在学习期间,每位学员要结合工作和学习内容做一次主题交流。
(四)学员要结合党中央部署和委党组中心工作,从党建、健康中国、医改、健康扶贫、中医药等方面参与毕业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实行导师制,每个课题配备两位导师,并在学习结束时进行课题答辩。课题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旨在为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五)请学员准备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雯婷、许苏皖、李喜琴
联系电话:65728301、65765551转3923、3922、3920
传 真:65728301
邮 件:wjwdxb@126.com
附件:1.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司处级干部进修班招生名额分配表
2.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司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报名表
直属机关党委 人 事 司 干部培训中心(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