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刻领会其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

发布时间:2019-12-25   来源:党政干部研修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全面总结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伟大成就、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回答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政治问题,是顺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及影响主要矛盾变化背后的体制机制因素,对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重大调整的系统性回应和决策性部署,目的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的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党全社会务必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强化制度意识,着力提高治理能力,真正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谱写新时代新篇章。

一、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逻辑。治理体系是国家运行的制度载体和机制保障,制度水平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实践证明,国家主导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但国家主导绝不是单纯国家权力的主观意志,而是根植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协同发展的历史过程,是面向社会实践协调解决国家均衡发展问题的动态过程,有其内在规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的理论遵循;是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实践总结,是支撑经济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必然要求,凝聚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党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内涵。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就,集中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深刻阐述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为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描绘了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全面领会全会精神的思想内涵,重在把握好发展方向、领导力量、实施路径等关键问题。一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方向不动摇。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可见,“制度之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前提下实施的,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能有丝毫含糊。二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定海神针”,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因此,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关键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三是始终坚持正确的实施路径。要坚持发挥人民主体作用,紧紧团结人民、依靠人民,最大限度调动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坚持依法治国有序实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一切尊重实践和人民群众,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关系,搞好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配套,聚焦系统化、复杂化的社会问题,整合多元治理主体,运用多种治理方式手段,从单一的行政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在法律主导下行政、道德等多重因素有机结合,协调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使各项改革措施相得益彰。

三、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要求。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既坚持和巩固,又完善和发展,更要遵守和执行,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在坚持和巩固方面,重在强化制度意识。加强制度宣传,把制度建设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全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以坚定的制度意识筑牢制度执行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思想基础,带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要切实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在重大原则和方向问题上,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二是在完善和发展方面,重在守正创新。在谋划设计各项改革制度时,其方案措施既要于法有据,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更要将制度理论与实践探索紧密结合,注重在具体实践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卫生健康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循社会治理的逻辑和规律,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遵循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善于自我改革、自我超越,大力发展合作治理、共同治理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卫生健康治理共同体。三是在遵守和执行方面,更加注重实际效果。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提高制度执行和治理能力,努力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问责;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论制度制订、完善还是具体执行,都要着眼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来评价和衡量“中国之治”的实际效果,切实将制度优势、治理效能转变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福祉。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校学员 黄长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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